今天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房管局获悉,《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这次新《办法》中,新增加了房屋保修金制度、业主表决的方式、扩大了使用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的范围等六种实际便民办法。此外,对于市民业主提出的问题,开发商和物业也不能随便“撂挑子”了。

好处一:明确了“街道办管业委会”

《办法》明确了由市、县(市)、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属地管理的管理主体,对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履行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或者业主大会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重大事项。

好处二:避免开发商把遗留问题“转嫁”物业

《办法》解决了物业交付问题。为理清开发企业与物业企业的责任,《办法》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交付程序和内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以及物业保修期内开发企业的质量维修责任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避免了开发企业将开发建设时的遗留问题转嫁给物业企业,为从源头上化解此类物业纠纷创造了条件。

好处三:物业服务不能擅自“撩挑子”

《办法》中规定,为减少物业企业选聘、交接中纠纷的发生,物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的提前告知义务、交接义务,以及不得擅自撤离、停止服务或者拒绝办理交接,并在法律责任中对此类违法行为加大了行政监管力度。

好处四: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扩大了

《办法》第五章中对业主专有部位和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管理责任进行了区分明确。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依法承担的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进行了规范,并扩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使用范围。

好处五:将建物业联席会,处理突发事件

《办法》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同时,《办法》还建立了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将物业企业的信用信息公示以及纳入企业业绩评价等措施,督促物业企业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好处六:老旧小区由政府改造,符合条件配物业

《办法》对已交付使用、配套设施不齐全的开放式旧住宅区,规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改造整治。对于改造整治完成后,符合专业化管理条件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