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购商品房过程中,购房者要注意加强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特别要注意的是:

  一、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兑现的,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不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发生纠纷后,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二、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预(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查验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该信息可从房产管理局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公布的备案和登记信息中获取。通过该系统还可查询大同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楼盘及项目基本情况。

  三、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购房人要注意验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