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找到交易伙伴,商定好交易价格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后,双方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要携带的材料有:
(1) 房改房上市交易确认表;
(2)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复印件各1份,平面图3份)
(3) 双方身份证原复印若干份;
(4) 卖方户口本;
(5) 若一方去逝或离婚须带去逝证明各离婚证;
(6)办理手续须有产权人与共有人到场签字;
(7)买方身份证,单位购房提交委托书.
(8)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及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9)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复件;
(10)买卖房地产占用土地属集体所有的,由乡土地管理部门盖章;买卖房产占用土地属铁路征用过的,由铁路土地管理部门盖章。